返回第一千三百五十五章 传世品的价值  二子从周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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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板桥判牍的来历也很有趣。

在古代,老百姓去衙门告状,都要呈上一张“状纸”,写明诉讼的内容。县官在案件审结完毕后,把判辞写在状纸的前页或结尾处,就称为“判牍”。

郑板桥当了十二年的县令,按道理判牍应该很多才是,然而并不然。

因为历朝历代,案牍管理都非常严格,必须集中存放,归档,就连销毁都有固定的年限和格式,甚至除了自然灾害外,基本连销毁的机会都没有。

因此只有县衙里一些有机会接触这些档案的人,因为爱好不惜以身犯险,偷偷将状纸上的判词剪下带出,以资玩赏,才能流传世间。

又经过两百多年后,所能寻到踪迹的就寥寥无几了。

据周至所知,郑板桥同样的东西,只在故宫、国馆、鲁省博物馆三处有收藏,个人私藏里,只有岛国辻本氏个人珍藏中有一份。

这份判牍是郑板桥这个狂怪才子信手为之,因此其书意本质极度彰显,远比郑板桥刻意创作的作品更有研究价值。

郑板桥为了寻求书法艺术的突破,有意掺杂不同书体,刻意求变,取“八分书”之六分半,创造出惊世骇俗的“六分半”书,成了“扬州八怪”其中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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