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:“宿主你要去吗?”
白郁:“当然要去。”
他的字典里没有不战而逃这几个字。
但是白郁折好信笺,不知想到了什么,忽然抬手捏住眉心,微微叹了口气。
66:“宿主?”
白郁:“我是想,小猫肯定不愿意我去,要说服他,有点困难。”
这几天伊缪尔黏他黏得很,像是巨龙抓住了唯一的珍宝,只想抱在牢牢守护,几乎到了不愿意白郁离开视线的地步。
果不其然,当天晚上他和小猫提到此事,遭到了公爵的激烈反对。
伊缪尔这些天在他面前一直装的沉静优雅,教养良好,无比在意自己的容貌和仪态,可听见这个,他猛然放下刀叉,眉头死锁,露出了两分小猫张牙舞爪的样子。
大公意识到失态,旋即埋头夹菜,语调很闷:“你不许去。”
白郁叹气:“我要去。”
这是个很正常的宴会邀请,而且里斯地位很高,现在不去,代表这白郁心虚,会失去先机。
伊缪尔提高音量:“你不许去!”
里斯的手段有多狠,伊缪尔领教过,至今他的肚子上还有刀疤,大公已经差点失去白郁一次,他不想经历第二次。
小猫控制不住的用爪子刨了刨桌板,肉眼可见的焦灼,白郁看在眼里,一瞬间,他简直幻视了前世那些有分离焦虑,铲屎官出门后,在监控底下转来转去的小猫。
白郁不由莞尔:“别太担心,只是去看看,宴会上里斯不敢对我做什么。”
伊缪尔不说话,死死捏住餐具,两人无声僵持,可怜的叉子嘎嘣一声,受力变形。
白郁于是捉住大公的手腕,像握住小猫的爪子那样,将餐具拯救了出来。
他将刀叉放在一边,试图讲道理:“里斯并不能确定我是谁,这才发帖试探,如果直接拒绝,他会知道我身份有鬼,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展开,而且宴会是公开的宴会,不仅有我,还有其他贵族,我有男爵爵位,他不敢当场对我动手,会落人口实。”
按住手腕,捏捏肉垫,是对小猫常用的安抚方式,之前白郁这样坐,伊缪尔都会迅速安静下来,可这回,他抿着唇,居然抽出了手腕。
大公不理白郁了。
小猫开始一个人生闷气,他漂亮的眉眼压下来,眼帘半垂着,便显得格外浓艳阴沉,弄得侍者们心惊胆战,连上菜的动作都轻了不少。
但白郁看在眼里,只觉得伊缪尔像一只生气的小猫。
那种背对着你,只给你留下一个圆滚滚的后脑勺,你上手扒了他的爪子,他就生气的甩开,可偏偏脑袋上的耳朵还竖着,微微朝向你的方向,像是在等你道歉。
于是白郁忍不住上手,揉了揉公爵的脑袋。
伊缪尔发丝偏柔软蓬松,摸上去像小猫一样毛茸茸。
老管家倒吸一口凉气,大公冷着脸推开,一幅你要是去,就别和我说话
的模样。
白郁叹气:“我必须去。”
医生个性冷淡,在原则问题上很能拎得起,对他来说,参加宴会是一件利大于害的事情,无论对公爵还是他自己都有好处,冒一点点风险是值得的,于是,虽然把自家的小猫气成了这个样子,但白郁还是拿着请柬,出席了宴会。
他依旧带着那张丑陋的白银面具,坐在宴会的最边缘,冷眼看着旁人推杯换盏,既不享用糕点,也不开口说话,只靠写字交流。
里斯在人群中自如走动,一直到宴会快散场,才有侍者邀请他去二楼小聚。
他们在一张大理石桌两边落座。
在外人面前,里斯是个风度翩翩的老绅士,有个标志性的鹰钩鼻,白郁不露声色,在他对面坐下,就见里斯上下打量他:“阁下为何戴着面具?”
白郁不说话,只在纸上写:“容貌丑陋,恐吓着你。”
符合他哑巴的人设。
侍者呈上纸条,里斯看完,将纸条递给个学者模样的老者,老者接过,当着白郁的面,展开纸条,仔仔细细的看过去,还同时摊开了另一份笔记。
是原主的笔记。
里斯:“这位是专门研究痕迹学的学者。”
在伊尔利亚已经有痕迹学这门学科,笔迹鉴定是刑侦的常用手段,白郁可以不露脸不说话,但里斯从字,依旧可以判断出他是不是本人。
一时间,气氛冷凝下来。
学者将纸条放在灯光下,一字一句,仔细比对。
里斯微笑斟茶:“先生莫怪,实在是大公府中出了个犯上作乱的奸细,您来的太巧,我们担忧伊缪尔大公的安危,不得不防啊。”
他将茶盏推来,毫不避讳的打量着白郁,似乎从他身上找到破绽。
白郁老神自在,古井无波。
片刻后,学者打了个隐晦的手势:“不是。”
里斯眉头一跳,白郁则自顾自饮茶。
原主原先在黑袍会做事,档案中封存了他的笔迹,但那和白郁又有什么关系?
白郁原身穿书,成长经历和原主截然不同,原主在黑袍会的教堂长大,白郁却是九年义务教育教出来的,后来读书学了兽医,写了一手飘逸字体,与原主毫无相似之处。
里斯微微皱眉,又很快舒展开了。
他对白郁热络了许多,感叹:“冒犯了,这是阁下和那奸细的身段实在是像,我一眼看过去,还以为看晃了眼。”
白郁不动声色,在纸上写:“那位白先生,究竟是什么人?”
如今,他明面上的身份是白郁的替身,而替身对原主有所好奇,是完全符合人设的。
果然,里斯的戒备更少了三分:“那位阁下,我有所耳闻。”
他含糊地说:“白郁阁下来自黑袍会,是黑袍会的奸细嘛。黑袍会,你也知道,一群莽夫,多的是走街串巷的混混□□的小头目,还有些年轻貌美的姑娘。只有这个白郁是个例外,没进□□,读书读出
来了,还进了伊尔利亚最好的医学院。倘若没有这件事,他是个好苗子。”
在外人面前,里斯是大公的叔叔,和黑袍会全无瓜葛,他不可能说得太细,也不可能褒扬黑袍会,讲得都是些人尽皆知的东西。
这些东西是本地居民的共识,可对白郁来说,是他第一次听说。
就像水能喝,火不能摸,这些太过基础的东西,反而没人对他提及。
白郁停顿片刻,写道:“也就是说,黑袍会读书的人不多?”
电光火石间,他似乎抓住了某条线索。
里斯奇怪道:“当然,您这也不知道吗?奇怪,阁下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?”
白郁:“住在郊区,确实不知道。
白郁没有原主的记忆,但从夫人的口供中可以得知,教堂中的孤儿一起长大,然后根据天赋进入各行各业,有的凭借美貌,有的凭借力气。
伊尔利亚的教堂可不是后世的孤儿院、福利院,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养育幼儿的教堂是个相当恐怖的存在,譬如加拿大臭名昭著的坎洛普斯教会,圣洁的外表下隐藏着难以想象的罪恶,当人们打开教会地基,发现了215具孩童的尸骨,身体上伴随着虐待和酷刑的痕迹。
黑袍会经营的教会同样如此,孤儿们没有父母,就像待宰的羔羊,他们生活条件恶劣,长期遭受洗脑,成了没有思想的棋子和奴隶,大部分孩子都会在筛选的过程中死去,只有锤头鲨那样强壮,或者夫人那样貌美、得到特殊照顾的孩子,才能成长下来。
长大后,锤头鲨那样的多数成为了□□和混混的头目,他们混迹在市井街头,成为了黑袍会蔓延在街市中的毛细血管,无声的控制着一整片区域,为整个组织提供养料,聚少成多,聚沙成塔,这一小片一小片的区域汇合就成了黑袍,会如今庞大的势力。
而原主在这样的环境中读书出来,其实是很少见的事。
“……”
“呵。”在脑海之中,白郁冷下声音,轻声讽笑。
66:“笑什么?”白郁微微闭眼:“我只是想到了一个问题,66,你说,这些孩子长大后,他们会去找谁看病呢?”
□□常有械斗火拼,有个擦伤碰伤是常事,而黑袍会,必然不敢随便找诊所看病,而这个时候,如果有一位曾经和他们一起在教堂长大的人是医生呢?